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 各地居住证“福利”存异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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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6年,又有1600万人进城落户。”

  按照“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要达到60%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1600万人进城落户,标志着“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国向实现上述目标迈进了一步。

  对于2017年的目标,《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

  据公安部近期公布的消息显示,自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以来,目前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在内的25个省区市发布了居住证实施办法,全国共计发放居住证2890万张,其中北京169万余张,上海40余万张,广深共计发放252万余份。

  1.申请条件不一

  在申领居住证方面,各地均要求申请人须在居住地居住满半年的;对于曾经办理暂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准予申领居住证并将暂住证申领年限计入居住年限;对于未办理暂住证的,只要有其他材料能够证明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也可以办理居住证。

  比如,北京市规定,对于没有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可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或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作为办理居住证有效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天津、江苏、福建、湖北、四川等省市进一步放宽了初次申领居住证的要求。对于未办理暂住登记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在校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就读满6个月的证明即可办理居住证。

  2.福利待遇不一样

  那么,持有居住证可以享受什么福利待遇呢?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6项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援助和其他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享受7项便利(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办理出入境证件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据了解,在已经发布居住证实施办法的25个省市中,居住证福利待遇的“含金量”也存在差别。与国家版的规定相比,不少地区扩大了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在最近公布的居住证实施办法中,山西增加了“享受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的权益;江西增加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优惠”的权利;河南增加了“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便利。

  河北、江西、等地增加了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在满足条件下可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便利。如,河北规定,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并在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

  湖北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连续居住年限、参加社会年限等因素,建立居住证梯度赋权机制,使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此外,福建明确至少每3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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