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如何看待和保护英雄烈士,是道德问题,也是法治问题。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虽然目前还只是草案,但仍然令人期待。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人们抚远追昔不是为了个体情绪的宣泄,而是为了守护并传承好中华民族共同奋斗的精神财富。不可否认,现实中一些人出于不同的目的,或通过语言攻击,或采用行为挑衅,突破道德底线,公然侮辱英雄烈士。这些无论是别有用心的刻意抹黑,还是逞能耍酷的愚昧无知,都严重伤害了人们对英雄烈士的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应在道德上被谴责,还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法律上,我国现行的民法总则和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都有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保护性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立法机关出台了专门的英雄烈士保护法,细化了有关规定,不仅明确了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有关诉讼,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周密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让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不落空。 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行为规定为犯罪”,进一步完善了对英雄烈士保护的法律体系,使不同法律之间的衔接更为顺畅。同时,刑法作为强制性最强的法律规范,把“侮辱、诽谤英雄烈士行为”纳入其中,体现了对这类行为最严厉的负面评价。从更高层面来看,这也是道德与法律良性互动的表现,既把人们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通过刑法予以规制,强化了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同时,通过这些法律的适用,又能更好地发挥司法惩恶扬善的功能,有利于提高全社会保护英雄烈士尊严、传承英雄烈士精神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期待刑法成为保护英雄烈士的又一法治利器,成为捍卫英烈尊严的坚强后盾。 |